索引号 | 01441689/2023-27112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15 |
文号 | 时效 |
《市城管局2023-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 信息来源:市城管局
- 发布日期:2023-04-1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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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全市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动员会精神,根据《泰州市2023-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泰卫创办〔2023〕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职能,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任务
根据《泰州市2023-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牵头市容卫生专班,参与宣传氛围专班、爱卫除害专班、食品饮水专班、综合督查专班。在2023-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我局承担的复审检查的内容包括:7项指标的线上评估和33项指标的现场评估。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印发方案,各单位对照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梳理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7月)。细化工作措施,针对薄弱环节,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2024年12月)。扎实做好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工作,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相关要求
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时间跨度长,标准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以常态管理为主线,有效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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