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中共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信息来源:市城管局
  • 发布日期:2025-09-22 10:43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2日至7月 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城管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并以高质量的巡察整改助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扛牢整改责任。市委巡察组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明确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的态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制定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牵头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处室(单位)对照整改任务,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形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最大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整改。市城管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具体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期限,推动问题整改到位。2月14日召开了2025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开展会前学习,会上带头剖析原因,正确认识、深入剖析,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其他班子成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会议还邀请了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郑祥组长到会指导。

(三)强化督查检查,提升整改实效。局党组紧扣市委巡察组指出的12项45个问题,逐项细化了整改措施157条。局党组在集中整改期间每月召开党组会,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协调、督促、督查、督办职能,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动态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点对点督促各处室(单位)严格按照三个清单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账销号。截止6月30日,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35个,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10个。

(四)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查找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问题,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政府采购、内务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形成了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了整改成果。同时,抓好警示教育,对照典型案例剖析反思,从身边人身边事汲取教训,推动以案促学、以案促改。

截至6月30日,针对巡察反馈的12项45个问题、制定的157条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措施139条,巡察以来市城管局新出台或修订完善管理制度14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任务,被动落实相关要求”问题的整改。

(1)局党组于2025年4月21日印发《中共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2025年党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附件中,经过优化完善学习安排和内容,制定了《2025年市城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表》。(2)按照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从2024年6月至今累计学习17次,并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12次,每人不少于2次。(3)自学习教育以来,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等形式,局党组班子成员,处级干部,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文件共计7次,研讨交流3次。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4次。同时,为做好城管系统关键岗位干部和年轻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分别制定了《市城管局年轻干部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市城管局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学习教育方案》,组织开展市城管局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

2.关于“结合城管工作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16日,局党组中心组将《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在当天组织交流研讨。(2)2024年9月举办了全市城市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全面优化培训体系,切实提升培训质效。一是主动调研需求,科学规划课程;二是坚持实用导向,丰富培训内容;三是优化培训模式,提升培训效果;四是强化效果跟踪,动态优化培训质量。(3)积极探索“城管进社区”现实路径,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党建联盟”,构建城管、街道、社区议事协调机制。紧盯社区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梳理“城管服务”清单,针对小区环境需求,推进“微修复进社区”,组织党员义工突击队对大件垃圾进行清运。针对小区源头管理,开展法律法规、垃圾分类宣传,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针对社区居民实际需求,建立“小修小补”便民服务点,为小修小补专门开辟新生存空间,为居民提供织补、修鞋、修表、配钥匙等便捷服务。

3.关于“城市管理常态长效不力”问题的整改。

(1)一是开展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联合交警对乱停放车辆进行拖离,今年以来共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9次,拖离车辆103辆。在抓好道路清扫质量的基础上,各市(区)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漂浮物、烟蒂、宠物粪便等杂物,确保绿化带保持整洁美观。全面系统排查城区内现有垃圾桶,对破损、外观污渍严重的及时更换,确保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分类标识清晰可见,桶身完好,无破损、缺盖、缺轮等现象。组建垃圾桶清洗小组,充分利用各种设施及时清洗,并加强果壳箱、垃圾桶放置点及周边消杀除臭工作。根据垃圾投放需要配备分类垃圾桶,加大垃圾收运力度,增加巡回收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二是2025年1-5月份,“微修复”自行处置小组采集案件1300余条,平台共完成道路破损、井盖破损缺失、构筑物遗留、护树设施等“微修复”案件2200余件。会同两家监理单位去案件现场勘查17次,勘查案件170件。三是结合数字化城管巡查,发现违法小广告及时清理,1-5月份清理小广告5849处。拆除万达对面楼顶户外广告,面积达2100平方米。四是在迎宾路LG公司停车场门口西侧空地设置临时疏导点,将长期摆放的9个摊贩疏导入内,要求履行好市容环卫义务,做到人走场清。目前摊点在疏导点内有序经营,有效地解决了交通安全隐患和环境卫生问题。(2)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加强日常监督,统筹做好问题的巡察、发现、交办和处置。1-5月份,数字化城管共巡查交办问题68467起,处置问题63273起,涉及31个部门。(3)落实市容管理常态长效,已出台《关于落实市容常态长效若干举措的通知》,要求各地城管部门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容管理水平。牵头开展环凤城河片区综合治理,提升环凤城河片区城市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夜市餐饮商户安全用气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关于“城管委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问题的整改。

(1)根据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要求,市城管委已经并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对于需要市级层面协调的事项,已按照现有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运行规则开展。运用市运管服平台做好城市管理类问题的派单处理。(2)用好各类议事协调平台,对于确需跨部门沟通协商事项,主动向分管市领导汇报,提请召开协调会,及时向市资委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常务委员会报送议题,提请协调解决疑难问题。(3)依托运管服平台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城市管理,今年以来,市数字化城管中心已印发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分析报告4期,及时反馈各专业部门数字化城市管理事部件处置情况,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5.关于“城管工作事权尚未完全理顺明晰”问题的整改。

(1)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就近办”,压缩办事成本,提升办事效率。群众和企业无需返回属地,可在异地政务服务窗口直接提交申请,由业务系统流转至归属地审批窗口。(2)建立市区联动机制,市区两级城管窗口按照事权划分在政务服务平台流转、办理。审批流程更加高效,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层级材料推送。(3)针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这两个市级事权,市级城管窗口将审批结果每周推送到区级城管窗口,便于区级城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上述事项办理情况,从而实现审管衔接紧密,推动执法精准度有效提升。

6.关于“城管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高位协调不够”问题的整改。

(1)聚焦规范执法,立足务实管用,2024年7月15日印发《泰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练兵活动工作方案》,2024年9月10日印发《2024 年泰州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实施方案》,9月19日-20日组织城管执法队伍“理论知识考试、模拟案卷制作、模拟现场执法”练兵活动,执法培训实操性成效显著,执法人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2)2025年4月8日修订出台《市城管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着重对集体讨论程序、内容进行完善,确保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研讨会商全面透彻。(3)严格按照局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要求,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记录,2025年4月8日修订出台的《市城管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中,专列第九条明确集体讨论记录的要求和规范,确保讨论记录记载全面、客观、准确。(4)完善相关工作制度,2025年5月,制定出台《市城管局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规定》,强化违法建设行为的预防与控制,规范违法建设查处流程,提升执法人员案件查处水平和工作效能。(5)提升执法人员素质,2025年6月,组织二季度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线上学习和考试,重点测试执法人员对违建查处等业务知识掌握情况,参加人员全部通过考试,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6)加强行政执法指导,2025年6月12日召开了违法建设信访积案“回头看”暨案件办理工作研讨活动,交流2021年至2023年违法建设信访积案办理情况,深入探讨违法建设防治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争议,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查漏补缺,部署下一步违法建设防治工作。(7)督促各市(区)及时、规范处置有害垃圾,2025年3月积极与省厅沟通对接,了解符合处置规范的有害垃圾处置企业。同时要求各市区对有害垃圾种类及数量进行统计,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有害垃圾处置事项。各市(区)将有害垃圾归集至集中点,与处置企业对接,签订相关规范化处置合同。

7.关于“局党组未系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安全培训教育效果不明显,以案示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局党组于2025年7月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观看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进行以案示警。(2)强化车辆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管理档案,每辆车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杜绝带病行驶。进一步强化市环卫处职工安全意识教育,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争创活动、车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培训和电动清运车驾驶人员驾驶技能考核。截至目前,市环卫安全事故发生率逐年减少,安全培训教育效果明显。(3)2025年5月16日、6月1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安全生产相关理论知识学习2次,学习交流1次。

8.关于“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1)对巡察反馈的23处店招标牌设施已完成逐一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户外广告安全管理相关规章规范,结合市防指相关工作要求,市城管局指导姜堰区城管局开展了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设施安全隐患处置实战演练。另外,牵头组织对位于市区主要道路、商业中心及人员密集区域的49处大型广告设施,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测工作,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2处广告设施已督促当事人予以整改。(2)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和规范要求,切实做好店招标牌设施备案的现场勘查,指导商户设置符合消防安全的店招标牌设施。今年以来共办理店招标牌设施备案120项。(3)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市区9块户外大屏滚动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市民和商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9.关于“对干部职工生活上的困难和思想上的苗头性问题掌握不多”问题的整改。

(1)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关心年轻干部,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市城管局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中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围绕“加强作风建设”进行交流研讨。积极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墩苗挂职锻炼,1名符合条件的年轻公务员交流锻炼。运用“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实际情况。(2)城管合同制人员长期在一线工作,条件艰苦,环境恶劣,收入低,因病、因伤致贫人员较多,2024年主动对接市慈善总会,申请救助款17万元,救助68人次。(3)为进一步减轻职工个人医疗负担,局工会积极主动与市总工会沟通协调,牵头组织了118名职工参与了全市职工互助互济活动,递交了申报材料,为城管系统内重大疾病和困难职工申请了困难补助,充分发挥了局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体现了局党组对干部职工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

10.关于“发现处置舆情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局党组密切关注舆情,按照办理要求和时限,高质量处置各类舆情案件,截至目前市城管局处置及时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针对公厕配套设施、城区雾炮车、洒水车等经常引发负面反映的问题,2024年、2025年共改造环卫公厕10座,2025年修缮环卫公厕5座,出台了洒水车和雾炮车相关作业规范,进一步强化机架人员规范和文明作业,减少喷洒作业对居民出行的影响。(2)建立舆情工单制度,2025年6月27日下发《泰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络舆情工单制度》,规范网络舆情工单的处理流程,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矛盾风险,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公众满意度。(3)加强与市委网信办的沟通交流,构建网络舆情共享机制。根据网信办监测到的涉城管舆情第一时间编发《网情快报》,迅速交办至相关处室单位核实情况并快速处置,确保及时发现、分析、研判舆情动态。2025年共编发《网情快报》11期,办结率100%,未发生一起重大网络舆情事件。2025年6月18至20日,组织人员参加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培训,其中新形势下网络舆情应对作为重点内容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负责舆情应对的能力和水平。

11.关于“责任压力传导不力,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主体责任,制定了市城管局2025年度党组责任清单、2025年度党组书记责任清单、2025年度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其中局党组围绕规定的6个事项梳理责任内容36项,局党组书记围绕规定的5个事项确定责任内容12项,班子其他成员围绕4个事项累计确定责任内容30项,并严格按照制定的措施进行落实,每半年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2)局党组于2025年4月21日印发《泰州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明确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3)局党组与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签订泰州市城管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自2024年起,每半年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其中包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其工作台账进行检查。定期对城管系统内队容风纪、行政执法等重点方面进行实地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下发《督查通报》。

12.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于2025年4月25日制定出台《2025年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党建工作任务落地见效。4月18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总体要求。(2)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监督,通过谈心谈话、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2025年班子成员围绕廉政风险点与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3)对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任务清单,从分管的中心重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等三个方面,逐项督促落实,并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落实情况,做到党的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13.关于“党风廉政教育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1)梳理2019年以来本系统违纪违规案件,针对频发的酒驾、醉驾、赌博案件在2025年6月16日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上,结合廉政教育开展以案说纪。(2)局党组于2025年4月21日制定出台《泰州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明确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并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局机关政治思想教育的总体部署。2024年9月举办了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以及主题党日等活动,通过集中学习、案例剖析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3)深化廉政文化建设,2024年11月15日举办了市城管局2024年“亲语连廉-廉政讲堂”暨道德讲堂活动,2025年7月10日举办了2025年“亲语连廉”家风讲堂,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14.关于“未开展典型案例‘一案四检视’,利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未能从第一起酒驾案件中汲取教训”问题的整改。

(1)检视违纪违法案件,检视城管系统违纪违法案件4件次,通过对具体案件的通报,开展问题剖析,促使党员干部深刻了解问题危害性。(2)开展警示教育,自2025年以来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3次,增强城管系统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3)排查漏洞与薄弱环节,排查工作和管理漏洞、薄弱环节40处,找出工作中可能存在廉政风险和问题的地方。(4)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14项,从制度层面进行优化和改进,以规范权力运行和工作流程,推动局党组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5.关于“监督不深不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不力,派驻监督存在盲点,对重点人重点事监督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

(1)对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项目负责人张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发生安全事故的主管部门相关人员高竹顺、张武、周进、张小平、颜永平、李书华、董晟、陈家龙、储俊华进行提醒谈话,对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组全体成员进行批评教育。(2)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党组会前事先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报备,征得同意后上会研究。局党组研究重大事项时,充分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3)局机关党委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包括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清产核资检查、小空间,泰精彩项目现场督查、市环卫处盘活资产现场检查等,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风险。

16.关于“执纪问责不严,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近三年来,市城管局运用提醒谈话方式对28人次进行提醒,其中涉及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监督,对一些涉嫌轻微违纪违法或苗头性问题的相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其中包括东进路示范路改造工程超概算、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问题、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3)2024年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2025年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意识。

17.关于“发现问题重调查轻处理,没有区别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方式,谈话程序不严”问题的整改。

(1)对2020年5月18日因请假缺席东进路示范路改造项目工程超概算提醒谈话会的张振华同志进行补充提醒谈话,同时严格谈话程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2)根据市财政局泰审跟意〔2023〕119号中查出的问题“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项目公司在未经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同意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以超过项目PPP协议约定的投资估算限额招标控制价进行设备招标”,经局党组会研究对设备违规采购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根据“清风行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专项治理”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审计中出现的政府采购的相关问题,修订完善《市城管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泰城管发〔2023〕60号)等文件,成立市城管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由项目实施处室(单位)、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负责人组成,根据职责全程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规范性。(3)对于重点问题线索的处理,及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汇报,移交问题线索,并积极配合调查。2024年共计配合调查相关人员6人次。

18.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组织各处室(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列出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并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2)加强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组织财务内部审计,全面排查财务管理中的风险点,及时纠正问题,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检查范围包括2024年度各单位财务收支、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等。(3)市财政局2020年7月对非税系统进行了统一规范升级,取消“暂存款”项目,为规范预算外往来及其他非税收入的管理,2021年初经与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对接同意,在非税系统开设代收伙食费挂往来结算食堂支出,网上直接支付。2021年以后食堂食材货款结算均以发票入账。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堂管理制度,2025年6月出台了《泰州市城市管理局食堂管理制度》。每年对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重新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开具正式发票的资质。(4)修订政府采购内控制度。2023年出台了《泰州市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泰城管发〔2023〕60号),2024年出台了《市城管局服务类网上商城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泰城管发〔2024〕39号),2025年出台了《市城管局限额以下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泰城管发〔2025〕14号),做到及时对内控制度进行调整修订。(5)将廉政风险点纳入主体责任清单,压实领导干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2025年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处室(单位)负责人围绕廉政风险点开展了谈心谈话。强化内部监督,通过定期检查、内部审计、案件评查等方式,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19.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一是基建账户已根据财政部门要求于2024年10月份完成注销,账户余额已上缴财政。二是建立银行账户管理台账,每月登记账户余额,加强了银行账户管理。(2)加强往来账管理,一是2024年7月2日在泰州市人民政府网、泰州微视听公众号发布关于“变更公共自行车借车卡退卡地点的通告”;2024年7月6日在泰州12345上发布“泰州公共自行车借车卡退卡点地点变更通告”;通过移动或电信点对点对公共自行车押金清退人发布清退信息,截至4月底清退押金9.55万元,逐步推进清退工作。二是市环卫处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8.5055万元。经追溯为以前年度应付账款,符合转收入的条件,按账务处理规定,报财政同意后,已作为非税收入上缴财政账户并核销往来。三是建立往来台账,每年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核对往来账款,加强往来账账款管理。(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局机关、执法支队、市环卫处参考网上商城价格,对受捐赠未入账的物资按重置成本登记入账,纳入资产管理系统。二是市环卫处待报废的电动车13辆,根据资产处置流程,已通过市公物仓审批挂网拍卖。三是建立每年7月份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制度,2023年度资产盘点工作已于2024年7月份完成。(4)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与培训,一是召开了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财经纪律及财务报销流程,从严把关;二是完善政府采购等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三是将现有制度修订成册,分发各处室(单位),加强财务制度宣传。(5)强化财务内部审核与监督,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2024年度财务报销凭证回头看,查漏补缺,按巡察整改要求,补齐附件;二是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安排财务人员交叉检查2024年度会计凭证,制定问题清单并逐一完成整改。

20.关于“项目采购实施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认真严肃处理相关项目采购实施不规范问题。关于“2023年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罡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维修事项,总价超过5万元,拆分采购由一家公司承接”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于2025年2月14日组织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全体人员学习了市城管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加强采购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2025年2月18日出台了《关于印发泰州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的通知》,明晰岗位职责和流程要求;健全完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并按规范执行到位。关于“智慧城管项目(一期)采购价32.8万元,单位自行采购,未向财政部门备案”问题,已于2022年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时完成整改,由局机关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说明了情况。关于“2020年10月垃圾分类进小区宣传活动,直接发包”问题,结合2022年“清风行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专项治理”,于2023年4月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局环监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增强采购工作业务能力,并对2020年垃圾分类进小区宣传项目进行了整改,自2021年起,所有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局内控制度要求,通过规范的招标流程,充分体现比选竞争原则。关于“2021年第三方代理机构评审程序不规范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导致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项目被废标”问题,市城管局自2021年年底起,不再与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仁禾中衡公司合作,并将该公司列入不予合作单位名单。组织环监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增强采购工作业务能力,强化规范意识。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形,进一步强化对代理机构招投标全环节、全流程的监督力度,实行“一标一评价”制度,由业务部门对各个项目代理机构的代理情况进行评价打分,从采购文件编制质量、组织实施情况、质疑投诉情况等多维度进行监督把关。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稳定化后运输及终端处置等4个项目招标,违规将专家评审费转嫁给中标单位支付”问题,向中标单位按实反退专家评审费,于2025年2月14日组织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全体人员学习了市城管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加强采购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2025年2月18日出台了《关于印发泰州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的通知》,明晰岗位职责和流程要求;健全完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并按规范执行到位。关于“2021年12月南山伺服系统压缩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南山通风除臭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2022年12月凤凰河景观带新建公共厕所项目,设置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评分事项”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市环卫处项目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此次系统学习,参会人员能熟练掌握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精神,并把所学法律知识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完善招投标流程,确保每项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2)全面完善制度,堵塞源头漏洞。上述政府采购问题基本发生在2023年之前,局党组已充分认识到内控制度存在不系统、不规范、长期滞后等制度性原因,并于2023年10月18日出台了《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泰城管发〔2023〕60号),明确了政府采购的责任分工、决策程序、采购方式、实施程序等具体要求;2024年11月26日出台了《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服务类网上商城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泰城管发〔2024〕39号),要求品目内服务类项目一律通过“苏采云”网上商城进行采购,提高采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2025年6月14日出台了《市城管局关于印发限额以下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泰城管发〔2025〕14号),进一步明确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苏采云”网上商城程序、步骤等,建立项目发布审核制度。通过一系列政府采购制度的制定出台,健全明晰了相关制度流程,便于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制度执行。(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025年3月19日,在局办公会组织学习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全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提升了政府采购业务能力水平。(4)把握关键环节,规范项目实施。从2023年起,局办公室牵头对各处室、各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把关,制定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信誉、业绩、水平进行前置审核、把关、备案,有效提升了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的通知》,对政采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确保完整、全面。

21.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肃追究防暑防寒用品、慰问品超范围发放等问题。市环卫处在2022、2023年度不符合要求发放了非一线职工防暑防寒用品共计154人次,涉及金额46200元。2023年8月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明确了防暑防寒慰问品的发放标准及范围,同时决定对于2022至2023年度已发放的不符合要求的慰问品予以清退。截止2023年11月,已从工资表中代扣退回,完成全部清退工作。2025年3月按照固定资产处置办法对2017年购置的已到报废期且无法使用的7辆电动车进行报废处置。对2021年购置的16辆电动车重新张贴公车标识,对因故障闲置的2辆电动车进行维修后重新投入使用。所有车辆停置于执法电动车专用停车位,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调度安排车辆。针对五大队执法车辆油耗高的问题。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定位、定库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公务车辆领、用油台账资料。加强车辆管理员管理,引导驾驶员从厉行节约的角度出发,避免车辆长时间怠速,减少车辆空调使用频次,保持车内温度适宜。同时利用平台对行车路线进行监管监控,加强车辆长时间怠速行为督查,要求车停熄火,不得在等候时开启车辆空调用于休息,2025年以来,车辆油耗同比下降明显。(2)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安排支出。年度预算批复后,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随意调整。建立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对9月底实施进度明显低于年初支出计划的项目资金,及时上缴财政,提高资金利用率。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原则上不予追加,对确需当年追加预算的事项,相关处室(单位)于每年7-9月商市财政后向市政府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办理。(3)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召开优先在单位内部会议室举行,通过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降低会议成本。确因工作需要租赁会场的,应当遵循政府相关规定,选择政府采购定点场所,严格执行市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严格遵守培训费管理办法,在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举办出省培训活动。严格预算控制,不得超预算列支培训费。(4)进一步节约资源。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标准,实行无纸化办公,减少办公用品消耗。严格执行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实行单价和数量限额“双控”,严禁超标准配置。新增需求优先通过存量资产调剂、租用等方式解决。未达资产最低使用年限的禁止更换报废,通过修旧利废、转变用途等方式延长资产使用年限或者提升使用价值。

22.关于“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未使用”问题的整改。

(1)消除闲置资产。针对执法支队一楼仓库2022年12月购置的2台格力空调未拆封使用问题,2024年底,2台空调均已拆封使用,安装到支队相关部门(驾驶员室、北楼113室)。(2)严格预算编制。结合执法支队实际,严格按照“保障必需、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编制年度资产配置预算,确保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按照年度资产配置计划采购使用资产,原则上以调剂利用为主。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预算3.76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8.61万元。(3)定期盘点资产。2024年8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组织各处室、单位进行资产盘点,并形成清单台账,签字留存。

23.关于“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屡屡发生”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20-2022年市城管局未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业务用车189次进行核实,并于2025年6月5日对时任办公室公务用车使用审批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加强学习培训。2025年3月19日,在局办公会上组织学习《泰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口径》等规定,及时传达公务用车管理新要求。(3)加强流程管控。2024年,重新修订了《市城管局公务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用车审批表》,对用车事由和用车人员进行三级审核、审批,明确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用车。(4)加强行业指导。春节、五一、国庆等假日,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安全检查和节前教育,提醒各处室(单位)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业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4.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实”问题的整改。

(1)统一使用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5年3月28日,组织一季度法律法规知识线上考试,重点测试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案卷制作等常用法规知识掌握情况,参加人员全部顺利通过考试。2025年4月28日,印发《关于开展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点评工作的通知》,5月14日邀请专家进行面对面案卷评析和执法文书制作培训,推动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案卷制作规范和执法文书制作要点,案卷及文书制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2025年6月27日,组织局环监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市城管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实施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采购工作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政采流程,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责任。(3)职能处室深入一线,加强对市(区)各乡镇、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指导。2025年4月17日,局市容处赴姜堰区城管局指导户外广告店招设施隐患处置实战演练。5月13日,局市容处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周山河社区,指导市容环卫和停车管理。5月14日,局市容处赴海陵区指导环凤城河片区整治工作。5-6月份,局环监处赴各市、区现场指导各地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治理等方面工作,结合具体问题,给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25.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2025年6月10日、6月25日,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并认真贯彻落实。(2)目前,市城管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议题设置、参会范围、议事决策、记录归档等环节已实现严格分离,分开召开、分开记录的要求已得到全面落实。(3)制定出台《中共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2025年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的党建主体责任,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党建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局党组于2025年3月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对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细化。

26.关于“抓工作惯性思维较重”问题的整改。

(1)做好“十四五”总结评估。针对“十四五”规划未制定实施方案的问题,狠抓规划落地落实,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统筹谋划总结“十四五”、布局“十五五”工作,于2024年底启动“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复盘工作,形成了《“十五五”时期泰州城市管理现代化思路研究》。2025年,制定了《泰州市“十四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总结评估工作方案》,逐项对照“十四五”规划的内容,逐条收集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了《“十四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复盘评估报告》,确保顺利完成“十四五”期间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2)做好工作科学性谋划。每月征集办公会议题,研究解决业务工作难题,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议题存档。(3)做好工作系统谋划。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单位),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全年各项工作。

27.关于“抓工作不敢啃‘硬骨头’”问题的整改。

(1)直面改革难点,对机构进行重组。2024年下半年,与编办沟通协调,研讨调整堵点问题,推动市编委批复,在原支队基础上重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明确142名编制及核心职能,破解了长期制约执法效能的体制障碍。(2)职能优化,攻克“三定”难题。围绕“三定”方案编制中职能交叉、人员配置、职数减少的关键难点,认真细化方案,提出执法监督局“5个科室+1个大队”的架构,配置1名局长、4名副局长及15名科(副科)级干部。(3)对标先进,破解改革困境。2025年上半年,针对改革推进中的难点,重点攻克跨区域执法协同、基层队伍管理等改革问题。联合市编办开展研讨,进一步明晰监督局的职能及相关事权,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速提供保障。2025年7月,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已任职到位。

28.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巡察整改以来,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程序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决策,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同时,全面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明确禁止直接指定商家行为。通过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加强过程监督与事后审计等措施,杜绝了直接指定商家的现象,确保了采购工作规范、透明、合规运行。(2)市环卫处于2025年5月16日就“未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从行政账户拨款11.25万元到工会账户”问题相关情况向局党组会作情况说明。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按规定要求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相关事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3)2025年6月27日,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市城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并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用制度规范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行为。

29.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互相批评工作建议多、思想作风批评少,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

(1)2025年5月16日,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2)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市城管局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不遮不掩、深刻透彻,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达到了交流思想、检视问题、明确方向的效果。记录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记录,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3)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扎实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有效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凝聚共识,相关谈话记录规范完整。领导干部均能按要求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和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均能主动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30.关于“鼓励激励机制不健全,近五年职级晋升照顾性质较多,没有真正建立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考核机制,鼓励激励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2025年上半年,局党组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集中学习,深化领会条例精神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作用的标准、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2)秉持重基层、重实绩、重品碑的选人用人理念,积极上争专项及时奖励,大力挖掘和推荐各条线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姜周航同志获2024年度全市重点任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范加源同志被推选为“挑大梁 勇争先”先进个人。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局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标杆,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3)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2025年4月,制定出台《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衔接,强化日常跟踪管理,推动“考事”与“考人”融合。通过明确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31.关于“干部培训实效有待加强,虽然每年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但没有贴近业务需求,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1)主动调研培训需求。为精准对接干部实际工作需求,局人事处下发《关于科级干部培训课程设置征询意见的通知》,收集整理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大家的学习需求与业务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精心设计课程内容,确保培训课程既符合政策要求,又贴近工作实际。(2)丰富完善培训内容。为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设置《徐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践和探索》等针对性课程,邀请兄弟单位分享日常管理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为参训干部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实践范例。同时,推行案例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开展《如何打造高绩效团队》等课程,通过案例剖析、互动交流、模拟演练等方式,让参训干部在“听、学、练”的过程中,切实提升团队协作能力,真正实现学以致用。(3)改进优化培训模式。改变以往单一的课堂讲授模式,将现场教学与课堂授课有机结合。组织参训干部前往先进地区、示范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让大家亲临现场感受优秀经验和创新做法,拓宽工作思路。将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利用智慧城管平台提供学习资料等,供大家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邀请兄弟单位业务骨干讲授《徐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践和探索》,传授切实可用的经验做法。(4)强化效果跟踪,实时动态调整。在第一期培训班结束后,听取参训干部对课程内容、师资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反馈问题,及时调整优化课程设置,撤换反响不佳的课程,增加《突发舆情应对案例分析及实战经验分享》课程,确保后续培训更加贴合干部需求,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3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硬件设施较好,软实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1)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组织生活规范开展、记录完整详实、资料管理有序,党员学习活动形式有效创新。局机关党委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支部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督导。(2)2024年9月举办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以及从事党建、党务工作相关人员,培训分两期进行,目的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党员发展全流程实现规范化操作,审批流程严格把关,关键环节按要求召开会议并记录完整,党员发展全程纪实管理全面落实、档案规范齐全。2025年计划接收2名预备党员,均按规范流程进行操作。(4)2025年5月—6月,市环卫处对“三八”红旗手工作室、孙小玲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特管所党支部工作室、江州路党支部工作室的部分年度创争规划、亮身份牌、工作室宣传介绍内容等进行了更换或出新,更换出新后工作室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氛围感极大地调动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5)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由各基层支部牵头、劳资部门配合,以2025年1月工资核定每名党员月交党费数额,并建立工作台账,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自查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目前,市城管局现有党员243人,重新核算243人,调整86人(机关支部3人、数字化党支部15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党支部8人;执法支队党总支11人、环卫处党总支49人),调整后党费标准从4月份开始执行,3个月共调整金额1755元。

33.关于“机关党委对基层党支部检查指导不力,部分支部年度工作规划‘照搬上年’、支委会记录造假”问题的整改。

(1)局机关党委严格执行每半年一次的工作情况督查,通过查阅台账、听取各党支部书记专题汇报,对各党支部的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点评,提出改进要求。(2)2025年3月,局机关党委制定《市城管局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基层党组织规范有序开展换届工作。目前,数字化城管中心党支部、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党支部已根据班子建设需要,按照组织程序完成换届工作,调整了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支部班子的结构得到优化,整体功能有效增强。(3)2025年初,局党组确定了“守规明纪强担当,精细管理转作风,打造品质新泰州”的年度活动主题,各党支部均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局机关党委在党务工作群中每月督促各支部按计划开展党日活动,并适时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松软,未认真组织开展党员评议,评价和约束机制不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在局机关党委的有力督促下,各基层党组织均规范利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按要求上报开展情况。机关党委将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47名优秀共产党员和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了表彰。(2)开展市城管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暨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围绕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佳、守纪不严等方面组织各处室(单位)开展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共排查问题3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1条。组织各处室(单位)结合职能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共计排查廉政风险点40个,制定防控措施81项。(3)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会议规范开展、记录完整详实、资料管理有序。局机关党委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对支部党员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情况督查一次。(4)2025年,数字化城管中心党支部、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党支部根据班子建设需要,按照组织程序完成换届工作,调整了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支部班子的结构得到优化,整体功能有效增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有效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学习渠道,显著拓宽了党员干部的学习途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明显提升。

35.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反馈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没有举一反三、从根源整改”问题的整改。

(1)加强学习培训,2025年3月19日局办公会集中学习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公车使用等相关规定,从严执行财政纪律规范。6月27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经纪律,不折不扣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主动监督意识,提升制度执行力。(2)及时修订制度, 2023年10月18日,重新制定了《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泰城管发〔2023〕60号),2024年11月26日制定了《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服务类网上商城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泰城管发〔2024〕39号),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3)强化内部审计,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组织财务内部审计,全面排查财务管理中的风险点,及时纠正问题,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检查范围包括2024年度各单位财务收支、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等。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的内容,从2024年5月至今累计落实“第一议题”10次。(2)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按照要求,制定完善个人2025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共收集10份。(3)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5年7月的局党组会“第一议题”进行深入学习。局党组中心组每月组织开展法治学习及有关条例,在2025年2月21日中心组学习中开展1次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交流,下半年继续开展1次法治思想学习交流研讨。

2.关于“对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深,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近三年,市城管局考核结果呈逐年上升趋势,城市管理工作质效有较大幅度提升,群众的认可度进一步提高。2022年度市城管局综合考核总得分111.82分,列政府口Ⅱ组(共15家)第12名;2023年度市城管局综合考核总得分114.11分,列政府口I组(共20家)第16名;2024年市城管局综合考核总得分115.2分,列政府口Ⅱ组(共14家)第7名。7月17日,我局根据市委考核文件精神要求,印发了城管局相关考核指标的通知,做好内部考核任务的细化分解工作。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局各相关考核责任处室、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加强与市相关考核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力争更好名次。(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城管系统各级党组织在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前把准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2025年上半年已累计落实“第一议题”6次。(3)2024年9月,市城管局组织科级干部培训,专家授课《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实践和指导》;2025年4月16日,局党组中心组将《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进行了交流研讨;2025年6月25日,局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

3.关于“重点工作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3日,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已通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5月9日项目转入正式商业运营。(2)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在主次干道、重要商业地带、公共区域、小区电梯等区域,利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位、市政公共设施等,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系列宣传活动,坚持“敲门入户”上门宣传,2025年共计开展各类分类宣传活动400余次,全方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感。结合全国垃圾分类宣传周、环境保护日等主题活动,举办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分类良好氛围、放大宣传效应。推动分类设施有序更新,按照省住建厅部署,结合《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要求,逐步更新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亭),配备便民服务和相关设施,2025年预计改造提升分类收集房150座,截至目前已完成86座。(3)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局环监处于5-6月份安排人员赴各市区现场指导督促农村垃圾分类、积存垃圾整治、完善收运体系及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工作。下半年,拟聘请第三方机构从各市区抽取20%的行政村(约240个),按照省厅考核要求,督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4)在原《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草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重新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经第5次市政府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施行。(5)根据市检察建议书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针对建筑垃圾非法倾倒处置的专项整治行动,检察建议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市检察院于2024年7月出具终结案件决定书(泰检行公终﹝2024﹞6号),决定终结案件。(6)2022年度市城管局综合考核列政府口Ⅱ组(共15家)第12名;2023年度综合考核列政府口I组(共20家)第16名;2024年综合考核列政府口Ⅱ组(共14家)第7名,考核名次呈逐年上升趋势。

4.关于“‘一网统管’格局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

(1)具体事项整改。一是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泰州市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对工作机制,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业务流程等作出规定。二是运用托AI技术和智能监控系统,实地查看四条主干道上安装的每个视频监控点位的周边环境,因点制宜,分时设置,每个视频监控点位分别配置不同的5类智能算法,今年上半年AI共计识别14024件预警事件,逐步实现了城市管理类违规行为的自动监控和预警。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数据库,充分依托市数字资产管理平台,共享接入了19765个公安视频监控点,指挥协调(数字城管)等系统通过API的方式调用天地图,智慧市容系统实时共享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市场主体法人登记信息180812条和市场主体非法人登记信息558228条。在共享跨部门数据的同时,还将城管系统的195种信息资源编目归集至市数字资产管理平台,实现有条件共享。四是扎实推进业务应用系统使用,将蓝德公司视频监控、进厂量、生产数据以及餐厨垃圾车收集运输情况等数据信息接入餐厨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进一步补齐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基础信息。环卫自有车辆车载定位、车载监控、油耗监测和外包公司作业人员定位数据已接入智慧环卫系统,人工清扫作业管理系统模块已启用。智慧渣土系统设置“网上巡查”专席,每天开展网上巡查;联合公安部门以渣土运输车核准为抓手,提高运输车辆北斗定位在线使用率,不合格车辆不予核准。(2)完善工作机制。贯彻实施《泰州市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法》(泰政办规〔2024〕9号),明确工作机制,发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高位协调作用,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市数字化城管中心已印发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分析报告5期,及时反馈各专业部门数字化城市管理事部件处置情况,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3)拓展平台功能。为进一步强化数智赋能,拓展平台功能,市城管局向市数据局申报了城市管理行业应用系统升级拓展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涵盖了拓展互联网租赁共享电动车监管模块、升级指挥协调系统和优化视频智能分析系统等。3月18日建设方案通过了市数据局组织的专家评审,3月28日市数据局正式发布项目评审意见,同意开展项目实施。近期,该项目已由市数据局单一来源发包给市数据产业集团实施建设。下半年,市城管局将积极会同市数据产业集团开展项目建设,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并上线试运行。同时,积极与住建等部门对接,将城市生命线工程中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相关的数据交互共享,逐步形成城市管理、运行“一张图”。(4)提升运行质态。进一步落实《泰州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运行机制(试行)》要求,推进各业务模块常态化应用方面,中心会同局执法监督处对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应用的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开展周检查、月通报。召开平台应用情况问题梳理会,指导智慧执法、智慧环卫系统做好平台数据对接;督促智慧市容、智慧户外广告等系统完善数据,开展日常应用;加强系统运维保障力度,确保各系统的工作流程闭环,提高平台应用效率。调整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采集重点,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对于不影响交通且无安全隐患的店外经营、庆典宣传等暂不采集;针对人行道道板砖破损断裂、楼顶广告设施超高、店招店牌遮挡窗户等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采集。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力度,集中督促处置春兰工业园区路灯井盖破损等民生案件 67 件、隐患案件 104 件,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5.关于“日常监管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

(1)加强对道路保洁服务外包的监管。一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学习,提高职能部门人员的督查水平。二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日常查出的问题做到“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及时召开市场化项目作业质量督查点评会,对各市场化单位存在的突出性、严重性问题进行点评,将严重性问题纳入督查考核通报,督促市场化单位重视并改进;对作业质量较差以及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分管负责人牵头职能部门开会约谈项目单位负责人,压实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对督查问题反复出现的情况,考核小组将对考核细则进行进一步升级、优化,拟在考核细则中增加“问题反复出现,未得到彻底整改”的考核扣分项,待本轮合同结束,纳入10月份新一轮招标合同中,以考核促进被查问题得到彻底整改。(2)加强对垃圾处理项目的监管。一是依法依规处理了垃圾处置企业违规违约行为。依据BOT项目协议,对泰州绿动违规违约行为作出了罚款24万元的经济处罚,并补缴了违规接收垃圾生产的飞灰处置费42.048万元,已从市环卫处应付泰州绿动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中扣除。二是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管措施。以全方位监管为原则,补增了电子监控,安装了电子围挡红外线报警系统,并对垃圾称重计量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垃圾数据实时上传监管单位。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系统完整的垃圾处置运营“接受服务”“称重计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驻厂日常监督管理制度》。(3)加强对防违控违工作的监管。一是2025年3月11日制定印发了《2025年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以影响公共安全、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绿地以及楼顶空间等私搭乱建行为重点,督促指导各地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行动,2025年1月—6月,全市共查处各类新增违法建设2.6101万平方米,拆除1.6101万平方米,处罚1万平方米。二是2025年6月12日组织开展违法建设信访积案“回头看”行动。对近三年来群众投诉举报交办件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2021年至2023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违法建设问题421件,未办结116件。要求各市(区)城管部门对照清单,实行销账式管理,办结率不低于90%。截至6月底,已办结78件,办结率达91%。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批办处置流程,违建信访办理质效显著提升。截至6月底,累计受理违法建设类投诉举报案件12件,举报量同比下降83.56%。(4)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监管。为及时清理城区范围内的各类积存建筑垃圾,市城管局2025年上半年发动各市区城管部门持续开展积存建筑垃圾排查清理行动,泰兴、海陵、高新高港等地城管局在辖区内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积存垃圾。

6.关于“民生实事落实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布局不合理、定位不准确、停放随意无序等问题未见改观”问题,一是数据驱动决策。在祥龙家园、龙凤家园、体育公园、天德湖公园、泰职院等投诉较为集中的区域,调整点位10个,在南理工南门、南师大、泰州学院北门等区域,设立潮汐停车区,方便学生正常借还车,同时,每天早中晚对重点点位进行巡查、调度车辆,不同工种运维人员,路面作业时发现车辆堆积、缺车等现象时,及时上报加快处置。2025年已对运营区进行了2次调整,后续还会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动态调整。二是高精度点位校正。2025年1-5月份,已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点位核验,修正道路改造后非机动车停车点位电子围栏设置,累计采集、校正1000个高精度点位。三是加大运维力度。已落实运维人员网格化管理,每天在各自区域巡查打卡,每天9:00、13:00、17:00在运维管理群里反馈重点路段、重要点位的巡查图片。已对泰州所有用户上线个人信用驾照分,满分为12分,用户的不良行为会影响其个人骑行权限,当驾照分扣为0分,会被列入哈啰平台黑名单,该用户将无法骑行车辆。同时,平台上线了“红包”车,用户在哈啰APP上红包车入口,可以找到附近的“红包”车,按照系统提示骑行带有“红包”车的车辆,并归还至指定点位,可以获得相应红包现金奖励。(2)针对“洒水车雨天作业、同路段反复作业、作业淋湿行人等问题未能根治”问题,一是优化洒水作业规范,明确作业流程、作业频次,文明作业。市环卫处召开了两次洒水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机驾人员学习洒水作业流程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洒水工作,作业淋湿行人的问题明显减少。二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因时因地,适时调整作业计划,确保作业合理。提前通过微信或电话的方式发布雨天暂停作业信息,一律杜绝雨天作业。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力度,规范机驾人员作业行为,塑树环卫良好形象。对洒水工作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督查,对反映较集中的区域和人员加大督查频次,有效降低洒水问题的投诉。(3)针对“学校、中心城区商圈周边等区域停车难问题未能充分利用相关资源和信息手段缓解”问题,一是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市城管局组织召开停车工作管理座谈会,印发《2025 年泰州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对年度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并督促各市(区)进行摸底调查,拟定建设计划,督促各市(区)按照计划,推进停车场建设及停车泊位施划工作,2025年计划新增公共停车泊位800个,目前已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75个。二是推进停车错时共享。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商超、小区停车泊位共享开放,优化配置停车资源,因地制宜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2025年计划再新增错时共享停车泊位1000个,目前累计完成新增共享停车泊位 640 个。三是优化共享电单车站点,倡导市民绿色出行,避免车辆拥堵。在祥龙家园、龙凤家园、体育公园、天德湖公园、泰职院等投诉较为集中的区域,调整点位10个。(4)针对“部分城区垃圾中转站存在扰民现象,邻避效应明显,经常收到市民举报投诉”问题,一是城区垃圾转运站内均配备了除臭设备并保持运行状态良好,进一步抑制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二是垃圾转运站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垃圾转运站设备操作流程和站内规章制度,做到工具轻拿轻放,作业不聊天、不吵闹、不喧哗,车辆进出不鸣笛,最大限度降低作业噪音。三是每日对转运站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清洗,常态化保持站容站貌干净整洁,不断提升转运站整体环境。

7.关于“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市委编办印发了《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下沉100名执法人员到区级参加一线执法,66名人员安排在海陵区,34名人员安排在“一轴”片区。按照新三定方案,市委编办随着职责增减和自然减员实行动态管理,最终核减至30名。(2)根据市编委2025年工作要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下一步,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市城管局将按照市编办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机构重组、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3)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调研要求,局属各事业单位撰写了运行情况报告,主管部门汇总优化调整意见建议上报市编办,同时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目前,随着三定方案的出台,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到位。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025年4月21日下发《泰州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和完善市城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桂银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2)为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于2025年3月19日、6月10日、6月25日,已开展3次集中学习。(3)局党组制定的《泰州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中,强调意识形态工作要做到“四个纳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绩效考核,纳入干部考核、考察内容。同时强调局党组每年不少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每半年听取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2025年6月26日,局党组书记孙桂银听取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

9.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总体年龄偏大,没有形成合理的培养梯队”问题的整改。

(1)针对近年来新进人员不足,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在编制空缺的情况下,积极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结合工作实际和长远发展需求,制定了2024年—2028年进人计划。通过争取招录、遴选名额,有计划、分步骤补充新鲜血液,逐步解决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同时不断优化人员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为城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结合干部队伍状况,坚持“四重”导向,精心择优选派2名政治素质高、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同志到“四重”前沿墩苗锻炼,分别安排到兴化工业园区和兴化戴南镇政府挂职。通过让年轻同志到基层一线的复杂环境和重点工作中经风雨、壮筋骨,加快培养储备优秀干部,为干部成长搭建广阔平台。(3)2025年,对公务员队伍和参公队伍的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涵盖人员进出情况、年龄分布、学历层次、职务职级配备、专业构成等多方面内容。通过细致梳理和科学分析,整理形成系统完善的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深入剖析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组织部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优化建议,为科学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优化干部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10.关于“中层干部未定期交流使用”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要求,对全局系统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科学制定并上报2025年度必须交流人员计划。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免去张玉平同志支队办公室主任职务。(2)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健全长效机制。因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监督局职务职级数量大幅度减少,鉴于情况比较复杂,局党组在充分考虑监督局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稳定等因素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同时,针对原执法支队两名副支队长任职年限满10年刚性转任的问题,待执法监督局领导确定后,结合监督局部管干部转任和下一轮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盘考虑、统筹安排。(3)2024年,已组织开展了部分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其中正科职3名、副科职3名。在下一批干部调整过程中,局党组将继续加大轮岗力度,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交流干部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干部实际困难,不断完善干部轮岗长效机制,确保干部队伍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抓紧落实,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始终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结合“书记联谈”相关会议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 “回头看”,做到整改措施更细、整改力度更深、整改成效更实。坚持举一反三,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对整改工作已经建立、调整、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阶段性成效尤其是制度成果。

(三)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把抓好巡察整改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度融合,同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以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提高队伍能力素质,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增进民生福祉、建设幸福水城,打造“更安全、更宜居、更秀丽、更精致的城市环境”为目标,加快推进巡察反馈的“一网统管”格局尚未形成、民生实事落实有短板、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不彻底、政府采购实施不规范等短板工作,稳步推进市容管理精细化、环卫作业科学化、运行保障智能化等重点工作,推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贡献城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999394;邮政信箱泰州市梅兰东路118号;电子邮箱jstzcgj@126.com。

中共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5年9月2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