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城管局
- 发布日期:2026-09-1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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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快速推进下,小区绿化养护、树木修剪工作矛盾凸显,居民采光诉求与绿化法规执行存在冲突。兴化市城管局以党建为引领,运用 “有事好商量” 协商议事平台,创新 “城管 + 协商” 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服务关口前移,破解绿化治理难题,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一、主要做法
围绕“有事好商量”这一核心理念,兴化市城管局以“建机制—抓协商—强预防”为主线,环环相扣、层层深入,构建起从制度筑基到协商破题再到普法固本的完整治理链条。
建章立制,厘清权责——筑牢制度根基。依托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汇聚各方力量,围绕城市管理进社区全链条工作,完善制度框架、细化标准规范,以完备的制度体系保障规范运行。同时,优化处置流程,健全“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全闭环处置流程,梳理权责清单、明确职责边界,以清单化管理推动责任落地、提升服务效能。通过明晰“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推动形成了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提升了整体治理合力。以此为制度前提,协商共治有了规范运行的轨道。
协商共治,问需于民——抓牢关键环节。在制度框架之下,依托“垛城蓝绣”工作室平台,针对小区树木修剪等矛盾焦点,邀请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物业公司、园林工作人员及城管队员开展协商活动。协商现场,城管队员和园林工作人员就树木修剪的技术规范和审批程序作了详细说明,让居民了解“为什么不能随意修剪”;同时,认真倾听低层住户采光受阻的合理诉求,在法规底线与民生需求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通过面对面沟通、点对点协商,既讲清了法理,又回应了关切,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效统一。在这一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引导居民从治理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从“要我改”转向“我要改”,有效激发了社区自治活力。
以案释法,普法先行——筑牢长效防线。在协商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结合活动中居民反映的困惑和疑问,定期开展“城管法治小课堂”,选取擅自砍伐树木的真实案例进行以案释法,讲明违法行为需承担的赔偿损失和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让居民在家门口接受警示教育。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升了业主的法律意识和“爱绿护绿”的社区共识,从源头上减少了涉绿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成效
通过“城管+协商”工作机制的深入推进,兴化市社区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权责边界清晰有序,处置流程高效运转。通过全面梳理权责清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有了明确依据,“社区吹哨、部门报到”闭环流程运转顺畅,部门间协作更加高效,治理效能持续释放。
群众诉求有效回应,邻里关系更加和谐。通过面对面协商沟通,低层住户采光受阻等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多起因树木修剪引发的邻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做到了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法治意识深入人心,涉绿案件明显减少。通过真实案例警示教育,居民对绿化法规的认知度显著提高,“爱绿护绿”成为社区共识,社区投诉量与涉绿违法案件实现“双下降”,从源头上减少了涉绿违法行为。
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共治格局初步构建。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物业公司、园林工作人员及城管队员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治理,逐步从“政府单向管理”走向“多元协同共治”,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精准服务的治理新格局初步形成。
三、经验启示
党建引领是根本保证。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贯穿社区治理始终的“主心骨”。只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把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将党的组织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城管+协商”机制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
制度先行是基础支撑。制度是治理的基石。只有把“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通过权责清单和处置流程固化下来,才能确保治理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闭环管理才能形成长效,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不因人事变动而中断、不因时间推移而弱化。
协商共治是有效路径。社区治理不能“一刀切”,更不能“硬碰硬”。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既回应了群众合理诉求,又普及了法规政策,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找到了“最大公约数”,实现了从“被动管理”到“主动治理”的根本转变。
普法先行是治本之策。治理不能止于堵、罚,更要在疏、防上下功夫。通过以案释法将法治教育送到群众家门口,让居民知法、懂法、守法,从思想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标本兼治、长效长治。
共建共治是最终方向。社区治理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全社会的“大合唱”。只有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推动多元主体各展所长、协同发力,才能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共同体,把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真正办成“暖心实事”。
下一步,兴化市将持续深化“有事好商量”与“城市管理进社区”的融合,健全快速响应机制,把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办成“暖心实事”,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美丽宜居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