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15/2025-343361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5-10-24
文号 时效
《泰州市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市城管局
  • 发布日期:2025-11-04 15:42
  •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5年2月13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江苏省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实施方案》(苏建城管﹝2025﹞12号),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资金保障,明确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责并组织实施。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实施方案》,泰州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泰州海事局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泰州市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泰州市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工作,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政策措施,用以指导督促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目标。本部分明确治理目标:在2024年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问题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三库一平台”建设。到2027年,建筑垃圾源头产生排放、中间收运贮存、末端利用处置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有效建立,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实施时间及范围。本部分明确《方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全过程治理,以及违规堆放填埋点的整治和违法违规处置行为的常态长效监管,时间跨度为3年,自2025年9月始至2027年12月结束。

(三)主要任务。本部分从推进“三库一平台”建设、规范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常态化开展污染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强化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等五个方面,阐述16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内容,并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部门。

(四)实施步骤。本部分分初步建立、全面提升、常态长效三个阶段安排工作任务,确保《方案》按序时进度得到落实。

(五)工作要求。本部分按照“分级负责、逐级推动、部门联动”的原则,提出建立政策保障机制、长效巩固机制、共管共治机制等相关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