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 信息来源:市容处
  • 发布日期:2025-11-24 15:38
  • 浏览次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3JS202411070054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1.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泰和路至兴泰南路段)两侧沿街绿化段,用围墙围起来的区域内,至少有3家无名废品回收站,每天上午9时至夜间7时,有场地内环境脏乱差和分拣噪声扰民情况,诉求督促泰州市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整治,并加强对该区域废品回购站的日常长效监管。

2.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3号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西门靠近迎春路便民小吃一条街人行道施工现场堆放黄沙,未覆盖,风大的时候有扬尘;泰州市海陵区金东路靠近海姜大道的城市快捷酒店附近的金东路在修路,修路过程中黄沙、泥土未覆盖,风大的时候有扬尘。

3.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洪泽湖路华润一期和二期之间的金茂府两个工地、华润四期1个工地,每天中午11:30-12:30,下午5:30-7:00,有十几个流动摊贩在这里占道设摊卖盒饭等小吃,部分摊贩经营过程中使用喇叭叫卖,噪音扰民。

4.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洪泽湖路(仁爱路至东风南路路段)南侧非机动车道内,每天上午10:00至下午5:00有三辆卡车在这里卖食品小吃,影响环境卫生。

5.泰州市上海大花园小区正门的东风南路人行道上每天上午7:00-10:00和下午4:00-9:00,有两个流动摊贩占道设摊,卖食品小吃,影响环境卫生。

6.泰州市永兴花园小区北门的永兴路(鼓楼南路至引凤路路段)人行道上,每天下午4:00-10:00,有1个流动摊贩占道设摊,卖食品小吃,油炸异味扰民,影响环境卫生。

7.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引凤路路口西南角,济川东路的人行道上每天下午4:00-夜间9:00,有一个流动摊贩占道设摊卖烤鸭,油炸异味扰民,影响环境卫生。

8.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春晖路路口非机动车道内,每天上午10:00-夜间9:00,有三四辆卡车占道设摊卖水果,经营过程中使用喇叭叫卖,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噪音扰民。

9.泰州市海陵区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东门春晖路边,每天上午11:30-下午2:00,下午4:30-夜间11:00,有3-5个流动摊贩占道设摊卖食品小吃,油炸异味扰民,影响环境卫生。

10.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街道海江大道(永吉路至京东路路段),格林豪泰大酒店向东约30米路边每天下午4:00-夜间9:00,有一三轮车占道设摊售卖烤鸭,影响环境卫生,油炸异味扰民。

11.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街道泰州民兴实验中学北门外,开学期间周一至周六晚上6:00-6:30、10:30-11:00,有五六个流动摊贩占道设摊,售卖小吃,油炸异味扰民,影响环境卫生。

12.泰州海陵区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门口的迎春东路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内开学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8:30、周五下午2:00-3:45,有很多电瓶车乱停车,影响通行。

13.泰州海陵区迎春东路、春晖路、育才路、东风北路、迎春路便民小吃一条街等路段两侧人行道和公交车车站处,开学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1:30-下午2:00、每周一至周四下午5:30-6:30、夜间8:30-9:30,周五下午3:45-4:45,有很多学校的学生在附近人行道和公交车处抽烟,并乱扔烟头,影响城市市容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城管局、海陵区城管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

三、整改措施

1.回收站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要求,保持周边环境整洁。实现废品分类规范存放,消除物品乱堆乱放现象。

2.施工区域渣土、黄沙等物料100%覆盖防尘网,施工面回填灰土等作业全程采取遮挡措施。

3.规范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合理设置疏导点。

4.加强停车秩序管理、提升车位容车量,对接学校强化学生文明停车教育。

5.增加学校周边道路的保洁频次。

四、完成时限

2025年10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海陵区济川东路(泰和路至兴泰南路段)两侧沿街废品回收站,乱堆乱放、物品摆放不齐、地面存在垃圾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海陵区迎春东路3号以及金东路附近的施工点,已消除了环境隐患,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对洪泽湖路(华润一期至华润二期段)路段流动摊点进行规范管理,严禁高音使用喇叭。市容环境秩序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4.对洪泽湖路(仁爱路至东风南路路段)路段流动摊点进行规范管理,市容环境秩序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且有序开展长效管理。

5.对上海大花园小区正门的东风南路路段流动摊点进行规范管理,市容环境秩序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且有序开展长效管理。

6.对永兴花园小区北门的永兴路(鼓楼南路至引凤路路段)路段流动摊点进行规范管理,市容环境秩序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且有序开展长效管理。

7.通过“约谈促配合+协调解难题”的组合方式,该处摊点已引导至疏导区经营。反映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8.通过劝导与依法处置,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9.整改通过“高峰定岗、即时劝离”的精准动作,解决了校园东门午晚高峰的占道与油烟问题。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0.当事人在执法人员教育批评后已自行整改,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1.对照整改方案和验收要求,民兴实验中学北门对面7个流动摊点已依法取缔,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达到验收条件。

12.通过安排人员加强秩序管理、提升车位容车量,同时对接学校强化学生文明停车教育。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3.强化迎春东路、春晖路、育才路、东风北路、迎春路便民小吃一条街等路段的保洁力度,在开学期间,增加学校周边道路的保洁频次,重点清理学校周边人行道、公交站点等地面散落垃圾。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验收工作组认为:结合现场核查情况,信访反馈的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总体达到整改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8日)向泰州市城管局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23-86999322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tzcgsrc@163.com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分享到